平等权利原则 《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原则保障非婚生子女在财产继承、抚养等方面与婚生子女地位平等。
亲子关系确认 非婚生子女需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亲子关系(如出生证明、DNA鉴定、法院确认等),才能主张财产权利(《民法典》第1073条)。
亲子关系证明
财产来源与性质
遗嘱与遗赠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若非婚生子女符合条件,即使被遗嘱排除,仍可主张特留份。
非婚生子女在财产权利上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但需以亲子关系有效成立为前提。其权利主要体现在继承权、抚养费请求权,而非直接分割父母共有财产。实际操作中需结合财产性质、证据充分性及法律程序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