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领取入户卡/指标卡
在积分入户公示通过后,通常人社部门或积分系统会发放《入户卡》《积分入户通知》等电子或纸质凭证。
准备材料(一般需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 《入户卡》/积分入户通知书;
-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明或挂靠地址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备案、单位集体户同意书等);
- 如有随迁人员,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
携带材料到拟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第三联)。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迁出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
领取《户口迁移证》
原籍派出所审核后,会注销户口并开具《户口迁移证》(需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三、办理落户手续(最终入户)
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持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
- 《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 《户口迁移证》;
- 身份证、入户卡等原有材料;
- 落户地址证明(如房产证、集体户首页等);
- 符合标准的身份证照片(可现场拍摄)。
办理新的居民户口簿或户口页
落户后,若为新立户则领取新户口簿,若为集体户或家庭户则添加个人户口页。
办理新身份证(可选)
如需更换身份证,可同时申请办理(一般需采集指纹、拍照),旧证可能需收回。
四、后续事项
- 社保、医保信息更新:及时将户籍变更信息同步至社保、医保部门。
- 驾驶证、银行卡等信息变更:根据需要更新证件上的住址信息。
- 档案转移:若需调档,可凭户口材料联系人才市场或档案管理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流程顺序:必须按“准迁证→迁移证→落户”顺序办理,不可跳过。
材料一致性:所有证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必须一致,如有误差需先更正。
时限:《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通常有有效期(一般为30-40天),请及时办理。
委托办理:部分环节可委托他人,但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
地方差异: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有额外步骤,建议提前通过本地政务网、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确认。
建议操作
- 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公安局户政业务平台,查询“积分入户后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 直接拨打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咨询电话,确认材料清单和预约方式(许多城市需在线预约办理)。
希望以上步骤能帮助您顺利完成户口迁移!